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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健身器材产品国标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09-10-28 10:20:01 来源:
今后,消费者购买跑步机、划船器、登山器等健身器材更有质量保障了。日前,9项健身器材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批准发布,并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记者8月5日从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中心联合举办的健身器材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贯彻推进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兴起了广泛的群众性健身运动,健身器材产品呈现多元化发展局面。目前,我国健身器材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大约300家,工业销售产值230亿元,且以每年平均10%~15%的速度递增。同时,健身器材也逐步走进百姓家庭,成为人们强身健体的首选产品。

质量制约发展

健身器材的类别分为家用和商用两大类,按其功能又可分为跑步机、健身车、力量型训练器、举重机和健身按摩等多种器材。其中,一些健身器材虽然功能多样化,但结构设计并不合理,实用性不强,使用寿命也低。这些不尽人意的质量问题,都阻碍着健身器材产品的发展。

“我国健身器材生产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健身休闲器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元天翔介绍说,“我国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制定了国家标准《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7498-1998)和《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9272-2003),为规范我国健身器材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健身器材产品的实物质量、标龄、安装使用等问题,也引发了一些器材的质量安全和人体伤害事故。

一项调查显示,83%的受访者认为国产健身器的质量问题是制约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原因。对一般家庭来说,追求性能优越、质量可靠、经久耐用,是消费者的共同心愿。然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健身器材良莠不齐、部件易损坏现象相当严重。

以跑步机为例。跑步带的长度和宽度不成比例,部分企业没有根据成年人的体型量体裁衣、优化设计;电动跑步机的扶手和显示屏高度,宽度与角度设计不尽合理;电动跑步机不标注实际负载功率,以混淆市场、抬高价格;有些产品振动噪声过大;电动跑步机在使用中会产生静电,最大危害是击穿电子仪表,从而造成电动跑步机损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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