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新闻网讯记者朱峰报道
:下班后选择去健身房,既可以消除一天的疲劳,还可以强身健体保持身材,这已成为众多都市男女的生活方式之一。不过,锦州的孙先生最近却挺郁闷,他在健身房得不到满意的服务,还遭遇“霸王条款”,连退卡的要求也被驳回。
消费者:服务不到位我要退卡 孙先生夫妇和另一位朋友去年在锦州松山新区的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三张年卡,花费1200余元,希望把身材练得健美。健身房在12月开始试营业,刚开始,三人一同在健身房跳操、玩器械、骑动感单车,出身汗后再去浴室冲个热水澡,那种感觉很舒服。可好景不长,几天后健身房的相关服务越来越跟不上了。先是个别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令孙先生感觉很别扭。从今年元旦开始,健身房的浴室不能用了,只能回家去洗。就此孙先生跟店里提过意见,店长总是说,我们会尽快弄好,可就是一直不见解决。到了1月6日,洗手间因为防水没做好,也不能用了。孙先生找到店长,要求要退卡,并表示可以把已经消费的两周费用除掉。可没想到,店长说不能退卡。
健身房:我们有规定 不能退卡 1月7日晚,记者随同孙先生来到这家健身俱乐部。健身俱乐部的孙店长表示,最近几天确实给会员造成了一些不便,关于退卡,按照他们健身房的规定,是不允许的。他只同意将孙先生三人的年卡延期几个月使用,或者把年卡转给其他的消费者。记者了解到,当初孙先生办卡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他也不清楚店内的相关规定。
律师:购卡需擦亮眼睛 本网法律顾问、高级律师靖瑛琳认为,孙先生购买了会员卡后就与健身俱乐部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健身俱乐部对约定的服务没做到位,孙先生会员权益得不到保障,有权解除合同,办理退卡。
同时,靖律师也提醒广大网友,像健身卡这样的预付费消费,一定要谨慎对待。很多消费者在入会前都只看了健身房的相关设施和课程,极少关心了解所签订的条款。签约时,看清合同条款至关重要,以免令自己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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