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全国健美操联赛暨青少年比赛竞赛规程》,参赛单位竞技组须于2011年1月31日前在中国健美操协会完成常规备案。因部分单位之前从未参与过由中国健美操协会举办的全国赛事,考虑到他们对相关规程与流程不熟悉。经中国健美操协会研究决定,对于首次参与中国健美操协会所举办全国赛事的单位,允许进行补备案。请相关单位尽快与中国健美操竞赛网工作人员联系,经逐一审核后完成补充备案。联系电话:0755-83124750(工作日9:00-17:00)。 特此通知。
中国健美操协会
2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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