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推销课程起诉浩沙退费 市消协顾问邱宝昌表示———
本报讯 本想利用手术后的休假进行康复训练,王女士在投入4000元到浩沙健身俱乐部后,却屡屡遭遇无法约到教练上课的状况。浩沙俱乐部还以会籍过期为由,冻结了王女士上私教课的资格。
今天上午,王女士起诉浩沙俱乐部的官司在东城法院审理。
王女士诉称,她2010年3月手术后,因有一个月假期,就近在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下属朝阳区广渠门优士阁店办理一张健身会员卡。
接待王女士的张教练承诺为王女士量身定做为期一个月共20节私教课,称一定帮助王女士达到术后康复要求,每节课收费150元。王女士称其在上课期间,张教练总是借机推销其他课程。
王女士对此不满,该店值班经理许诺,可先停课,并尽快为王女士安排其他教练,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两个月后,王女士接到通知上课的电话时,她的假期早已结束,已经正常上班并经常出差。而且她的居住地也由朝阳区搬至石景山。
诸多客观因素导致剩余课时已无实际意义。王女士要求浩沙俱乐部返还1200元课时费,遭到拒绝。与此同时,浩沙还告知王女士会籍已经过期,要想上完8节私教课,必须先补交入会的费用将会籍激活后才能上课。
“我里外里花了将近4000元钱。”今天上午,王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她说,在购买私教课的过程中,浩沙并没有与她签订私教课的相关合同,自己只是交钱上课。
王女士认为,由于浩沙俱乐部未能及时安排合适的教练导致她无法按期上完全部课时,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王女士没有条件继续上课,因此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浩沙应当退还课时费1200元。
今天上午,浩沙俱乐部方面没有出庭应诉。法官电话联络被告,从浩沙俱乐部门店到总店,均被告知没有法务部门,也没有联络到负责官司的工作人员。
法院方面表示,在王女士起诉后,法院已经派法警送达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但浩沙方面没有做出任何反馈。
●马上就访
没合同 教练随时下课
北京市消协顾问邱宝昌律师表示,在没有签订私教课合同的情况下,会员可以随时解除与教练之间的训练课程,只需要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前告知教练即可,俱乐部应该退还剩余的课时费。
如果俱乐部与会员签订了私教课的合同,就不能随便退课。除非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课的情况,比如私教违约或者失职等。这也是保证订立合同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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