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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健身中心健身卡欲转让和退卡均遭拒
时间:2012-02-01 13:06:47 来源:浙江在线
去年11月28日,陈先生在滨江区浦沿镇滨文路上的飞鸟健身中心花880元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健身卡的使用期限是12个月,但当初办理时对方又赠送给我1个月时间,和2个月的停卡延期时间。”

之后,陈先生去了几次健身房后,因公司安排,他需要经常去外地出差,于是他便向健身中心的工作人员提出,希望把卡转让给别人,但对方却表示不可以。“我以为是健身中心怕要他们去找人转卡,所以我便自行通过网络找了一个下家,并让其带着卡去健身,但对方却告诉我,健身中心的工作人员拒绝给他提供服务。”陈先生说,他找健身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但对方却态度非常坚决地表示,健身卡不可以转让,只限办卡人本人使用。于是陈先生迫于无奈,便提出了退卡要求。

陈先生说:“对方当场就拒绝了我的要求。我表示可以按一定比例退还给我一部分钱,但对方却一点都不肯退,并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办了卡就不能退卡或转让,只能自行使用。但当初办卡时,健身中心并没有和我签订过任何合同,也没有告知过我相关的公司规定,在我一次性付清费用后,只是象征性地给我开了一张收据。现在我提出退卡或转让,对方却表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很明显就是霸王条款么。我仔细看过那张健身卡,在卡上也没有注明那些公司条款规定。我希望健身中心能给予我退款,或者同意我把卡转让掉。”

随后,记者拨打了陈先生提供的健身卡上的联系电话,但一连拨打了两天,电话都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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