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5号,付女士花780元,在龙岗平湖的“浩林”健身俱乐部-“飞奥跆拳道”馆,给儿子办了一张季卡,学习跆拳道。6月30号下午5点20左右,小珉照常来到跆拳道馆,由于距离开课时间还有10分钟,小珉就和其他几个小朋友来到了健身区,玩起了跑步机。小珉从跑步机上摔下来后,当场就磕掉了两颗门牙。事发后,健身俱乐部的工作人员立即关闭了跑步机。随后小珉自行来到楼下,找到了正在楼下等候的母亲付女士。
7月4号上午,记者陪同付女士来到浩林健身俱乐部飞奥跆拳道馆。记者注意到,在俱乐部门口,贴有一张日期为2012年5月6号的“温馨提示”,其中注明“小孩在学跆拳道时不要在健身器械区玩耍”,“家长务必看好您的小孩,如发生意外人生安全本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从这位负责人提供的“浩林健身俱乐部飞奥跆拳道馆学员报名表”中,记者看到,小珉学习跆拳道的报名日期是2012年3月25号,有效期到2012年6月25号。
由于付女士在报名时,与俱乐部只签订了一份报名表,并没有其他相应的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珉在浩林健身俱乐部摔掉了门牙,俱乐部要不要承担责任呢?暑假来临,很多家长都会送孩子去学习各种兴趣班,对于这种有一定运动强度和风险的项目,家长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